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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即各地的婚姻登记处,是同一级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登记包括初婚登记、再婚登记。
详细介绍:
1、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2、是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婚姻登记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2、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